《河南省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》中指出河南要實施逐年遞減的資金獎補方式:
1、對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鍋爐給予不低于6萬元/蒸噸資金獎補;
2、對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鍋爐給予不低于4萬元/蒸噸資金獎補;
3、對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鍋爐不再給予資金獎補。
另外,此次鍋爐淘汰方式主要包括拆除淘汰、集中供熱鍋爐替代、煤改氣、煤改電,改用地熱、風能、太陽能、配備布袋除塵器的生物質能,不包括改燃潔凈型煤、水煤漿、無煙煤、
“煤改氣”治理補助,并確保治理補助資金做到專款專用、足額到位。
4.對因禁煤區擴大和天然氣管網延伸鋪設新增的治理任務,區根據實際增補治理補助費用。
5.補助標準根據整改實際情況,依照整改前后的鍋爐總蒸噸數進行核算,如整改后的鍋爐總蒸噸數大于整改前,則按整改前的燃煤鍋爐蒸噸數予以核算,如整改后的鍋爐總蒸噸數小于整改前,則按整改后的燃氣鍋爐蒸噸數予以核算。如整改后改為分戶采暖的,則按分戶采暖的補助標準予以核算。
6.2017年納入“煤改氣”治理任務的單位,如實施煤改電鍋爐或太陽能采暖設備,改造費用高于“煤改氣”補助資金的,參照“煤改氣”補助標準執行;改造費用低于“煤改氣”補助資金的,按實際改造費用予以補助。